跳至正文

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要点

一、佩戴要求

执勤时记录仪应佩戴于胸前或肩部,保证画面稳定、声音清晰,镜头无遮挡。

二、开启时机

接处警、盘问检查、现场处置等环节应按规定及时开启,执法活动结束后再停止录制。

三、资料管理

记录资料应按规定存储,不得私自剪辑、删除或外传;涉诉资料按期限保存备查。